大病医保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直通车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 大病医保
大病医保

大病医保

当今社会,很多人除了购买基本的医疗保险之外,还会购买大病医保,这样一旦生病可以报销更多的住院费用,从而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病都可以通过大病医保来报销的,那么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呢?

2023.09.22 1559590人阅读
1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 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

大病医保范围

一些城市大病医保范围里面的大病,是根据居民个人花费来定的,而不是按照病种。例如首都北京,符合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除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后,才能纳入北京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支付范围之内,实现“二次报销”。不管是按照费用,还是病种,都需要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而新农合大病医保范围则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农村儿童白血病、甲亢、耐多药肺结核、肺癌、胃癌、直肠癌、食道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Ⅰ型糖尿病、唇腭裂、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宫颈癌等20类重大疾病。

3

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第一、申报和登记。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

第二、选择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

第三、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

第四、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投保人详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合同书的各个条款,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第五、缴纳保费。签订保险合同后,参保人需先缴纳第一次保险费用,若是按年缴纳,则以后每年都需缴纳相应的保费。

4

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制度也相对完善,人们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保险则是国家对我们就医人员社会保障的一种,有了医疗保险我们在就医买药时都有报销,那么有关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呢!相信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问题,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目前我国大病医保是不需要购买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只要患有大病,即可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即可。携带资料主要有:个人病例、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等。

二、大病报销比例

......

查看全文 >>
5

大病医保比例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具体的报销比例,以当地施行标准为准。

以成都为例:

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降低50%。

超过起付线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超过起付线5000-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超过起付线20000-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起付线50000元一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对于贫困人口50000元以下各段的报销比例在以上基础上分别提高5%。

6

大病医保新政策

1、“大病医保”是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目前广州大病保险主要分两类,一是职工医保中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大体系。对于广州市的两类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大病医保都不用另行缴费,但报销限额的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

2、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制度。也就是说,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政策“二合一”,“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同时,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制定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查看全文 >>

大病医保相关百科

  • 大病医保

    大病医保

    当今社会,很多人除了购买基本的医疗保险之外,还会购买大病医保,这样一旦生病可以报销更多的住院费用,从而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但是我们也要注…

    2023.09.22 1558609人阅读
  • 医保卡使用范围

    医保卡使用范围

    行为人购买医保之后,社保局就会给行为人发一张医保卡,而这张医保卡的使用范围是非常广的,不仅可以在医院使用,还可以在药店购买药品等等,那么具…

    2023.09.22 9412人阅读
  • 北京医疗保险

    北京医疗保险

    对于在北京打工的劳动者而言,一旦购买了社保,大家关心的除了其中的养老保险,其次就是医疗保险了,很多人就想知道北京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如果进…

    2023.09.21 13972人阅读

大病医保相关咨询

你好问一下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有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意外险,就是意外伤害险。通常发生意外伤害的后果有三种: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按照国家标准分成不同的残疾等级)、意外受伤。也就是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都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2、重疾险,顾名思义,主要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一旦发生合约规定的重大疾病轻症,即按保额给付保险金,用于弥补患病后的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如果包含身故责任,那么因为“意外或疾病”身故,也可以得到赔付。

请问一下医美交钱后悔了能退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可以。 解析: 可以。 这种情况是可以退钱的,因为虽然收费了,但是项目以及相关检查并没有做,所以是可以退钱的,这个不用担心,不退钱是没有道理的,一般大医院都是收费较合理。 当发生医疗美容纠纷时,受害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调解,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关于医药诈骗罪怎么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按诈骗罪标准。 解析: 医药诈骗罪就按诈骗罪标准量刑。属于诈骗罪的一种。 诈骗罪量刑需要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诈骗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问一下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

请问关于医疗事故罪疏忽大意过失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外,主要是指诊疗护理工作规定要求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应先做皮试),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 “预见能力”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反映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在具体分析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能否预见时,首先要注意当时的具体条件,如:医疗条件、医疗环境等,然后再根据医务人员的年龄、从医时间长短、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主观特征,分析其在当时具体情况下,对这种结果的发生能不能预见。 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