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房屋的所有人卖房的时候,如果此时房屋正处于租赁期间,那么房屋的买卖不影响承租人租赁房屋,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下面律图小编将详细解答买卖不破租赁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2023.09.03 483338人阅读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租人仍有权使用租赁物。那么,买卖不破租赁具体含义是什么呢?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 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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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在租赁了一套房屋之后,在房屋的租赁还未到期时,房东会告诉你他已经将房屋出售给另外一个人,让搬出去。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买卖不破租赁如何理解,小编将为您一一分析上述问题。
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而 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讲,就是说原租赁合同在买受人(新的所有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双方无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依据原 租赁合同继续占有使用该租赁物,租金和使用条件按照原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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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指的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涉及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先抵后租和依法查封的情况,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
在租客租房过程中,房东将房屋卖给了他人。如果他人在租房合同有效期内要求租客归还房屋,他人就构成了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那么买卖不破租赁违约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
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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