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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

一般情况下人去世的时候往往会留下遗嘱,交代一些后续事项,并且还会指定一个人来执行遗嘱,这个被选定的人就称为遗嘱执行人。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遗嘱执行人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了解。

2023.09.21 25363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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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吗?单从字面上理解,就应该是替死者执行遗嘱继承的人。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呢?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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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是谁

你知道遗嘱执行人是谁吗,而哪些人才能成为遗嘱执行人?一般在遗嘱继承当中,才能出现一个或多个遗嘱执行人。那究竟哪些人才能成为遗嘱执行人呢?

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 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

因此,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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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遗嘱继承中,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为遗嘱的执行人吗?

在立法上应对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法律资格作出明确规定:

1、具有民法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对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立法精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即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符合法定条件的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满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必备条件),也具有这一资格。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丧失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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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资格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法律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民法典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精神,应当认为未成年 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

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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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权利

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在审查了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此时往往会有一个遗嘱执行人来帮助继承遗产,而他们也享有一定的权利。那么遗嘱执行人权利有哪些呢?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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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职责

被继承人在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时候,在其去世后就需要按照其遗嘱来执行,而此时负责执行遗嘱的人就是遗嘱执行人。作为被继承人遗嘱的执行人也是有一定职责的,那么遗嘱执行人职责是怎样的呢?

法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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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委托书

在继承关系中,遗嘱是确定遗产归属以及分配标准的文书。很多人对于遗嘱有些了解,但是对于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文为您解答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委托书?

一、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委托书

遗嘱执行人委托书就是指被继承人指定一个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分配遗产的文书。我国法律对于遗嘱执行人委托书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遗嘱执行人委托书的签订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就可以了,写明双方的具体的信息、委托事项和权限等。

二、遗嘱执行人是干什么的

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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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遗属认证的全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具体步骤: 首先,当事人需向当地公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接着,公证部门将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阅与核实; 接下来,该部门会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证员针对遗嘱事项展开实地核查工作; 紧接着,公证员将会对遗嘱进行面对面的问询并记录在案; 最后,公证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对遗嘱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最终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拒执罪传唤拒绝出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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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若拒不履行判决或裁定的被告在自诉案件中未出席法庭,法院有权安排司法警察强制其出庭受审。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与裁定罪的开庭审判期间,被告若未能按时出庭,这一行为所直接影响的仅限于被告自身的权益,而与原告并无关联。 因此,原告只需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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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有效期限被确定为五年。 倘若乡医期望继续行使其职业权利,务必于所持证照有效期届满之前的三个月内提出续期申请。 针对此类申请,县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在收到请求后的十五日之内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符合相关条件者,将予以换发新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追加被执行人必须是执行阶段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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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执行实施阶段,您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追加被执行人。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内,申请执行人或者其继承者、权利承受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 如若申请满足法定条件,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追加被执行主体无疑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若被执行人无力或者无法全数履行法律文书所载明的义务时,可追加与其原被执行人存在权益、义务关联的主体,以共同承担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之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执行法院审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期间,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办理。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变更、追加第三人前,向执行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第三人财产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办理。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罚具体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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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乃是指由行政机构或经行政机构申请人民法院,针对那些未能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主体以及法院均可作为执行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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