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走私、贩卖以及运输毒品数量在二百克以上但未满四百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毒品的行为,一般的法律惩罚措施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还需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者没收其全部财产。 而对于毒品数量在十克以上但未满二十五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毒品数量在二十五克以上但未满四十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那么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毒品数量在四十克以上但未满五十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那么通常会被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毒品数量在三点五克以上但未满七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那么通常会被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毒品数量在一克以上但未满三点五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那么通常会被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如果毒品数量仅为一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那么通常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以从轻处罚。 如果毒品数量仅为零点一克,或者其它同等数量,那么通常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 (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 (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 (九)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 (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