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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请问一下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债务结构的调整: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改善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减少近期的债务本息支出的压力和风险,使已经形成的损失得到一定的分担、消化和吸收,使企业能够赢得时间,缓解短期负担,来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工作。 2、经营结构的调整:债务重组的最终目的是要全面改善企业状况,在对债务结构做出调整之后,要对企业的经营进行重新安排,改良、关闭、合并或者出售不良资产,使企业生产经营重新获得活力。通常,这一步骤是由债务结构调整中承担损失最重的人来制订并主导完成的。另外,为更加顺利地调整经营结构,这一过程常常还伴随着管理层甚至股权的调整。 3、任何一次债务重组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式能够完全解决,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综合使用,以适应不同性质债务的特点,满足不同债权人的利益需求。

2022-06-27

请问一下债务重组收益如何去披露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去披露。 债务人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一)债务重组方式。 (二)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 (三)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额。 (四)或有应付金额。 (五)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债务重组方式。 (二)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三)债权转为股份所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四)或有应收金额。 (五)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债务重组收益应如何确认,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于重组日全部予以确认。这样使债务人产生了相应的所得税缴纳义务,并需要以当期流动资金来偿还。该项收益并不产生现金流入,从而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另外,企业从摆脱过度负债到正常经营需要经历一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可能为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根据谨慎原则,债务重组收益应在这个过渡期内分期确认。这样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使其能集中资金进行生产,为结算资金的良性循环打好基础。 在核算债务重组收益时,可设置一递延帐户“递延债务重组收益”。该帐户贷方登记债务重组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总额,借方登记各期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余额在贷方,表示递延在以后各期确认的金额。 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务重组损失总额或债务重组收益总额。但准则并未对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作出规定。 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2022-06-27

劳务协议纠纷怎么解决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解析: 劳务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协议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协议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协议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协议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协议当事人可以将协议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022-06-27

请问一下医美交钱后悔了能退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可以。 解析: 可以。 这种情况是可以退钱的,因为虽然收费了,但是项目以及相关检查并没有做,所以是可以退钱的,这个不用担心,不退钱是没有道理的,一般大医院都是收费较合理。 当发生医疗美容纠纷时,受害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调解,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2-06-27

咨询一下员工账目混乱算职务侵占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不算。 解析: 员工账目混乱、小公司报销混乱并不是侵占本单位财物,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员工账目混乱并不是非法占有公司的财务,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2-06-27

关于医药诈骗罪怎么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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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按诈骗罪标准。 解析: 医药诈骗罪就按诈骗罪标准量刑。属于诈骗罪的一种。 诈骗罪量刑需要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诈骗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2-06-27

民法典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解析: 劳务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022-06-27

问一下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

2022-06-27

你好问一下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怎么区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 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 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

2022-06-27

请问关于医疗事故罪疏忽大意过失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外,主要是指诊疗护理工作规定要求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应先做皮试),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 “预见能力”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反映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在具体分析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能否预见时,首先要注意当时的具体条件,如:医疗条件、医疗环境等,然后再根据医务人员的年龄、从医时间长短、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主观特征,分析其在当时具体情况下,对这种结果的发生能不能预见。 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