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想了解我解除工伤劳动合同后还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可享受以下待遇: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规定,一般按伤残等级和当地工资水平计算。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按伤残等级确定金额。这两项补助金需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并主张。3. 1-4级伤残职工:可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终身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 5-10级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后,旧伤复发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建议您:
1. 先确认自己的伤残等级
2. 保留好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
3. 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助金支付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金额需要结合您的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计算,建议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如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