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不慎摔倒骨折,多半能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就属于工伤范畴。
像在办公区域正常走动处理工作事宜时摔倒,或是由于工作环境存在危险因素(像地面湿滑却未设置警示标志等)而导致摔倒骨折,这些情况基本都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
然而,要是因为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而摔倒骨折,那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了。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1 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这能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时应有的权益,让他们在遭遇不幸后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