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犯罪所涉及到的特殊法律条款如下所述:
对于审判期间处于妊娠状态的女性,不得被处以死刑的处罚。
当犯罪嫌疑人为孕妇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而对于已被判定有罪且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的孕妇,若其身体状况允许,则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
此外,孕妇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在进入审判程序前,只要能够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便可依法申请并获得批准。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