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在工伤事故中对员工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员工可采取各种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如双方协商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在此过程中,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在发生工伤事件后,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工作;
反之,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及员工应当享受的相关工伤待遇,都将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