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状况无法承受以及难以负担相关的债务压力之时,首要任务便是确立合理且有序的还款计划并严格执行。
首先,应当仔细查阅个人信用报告,了解自身的债务状况以便制定相应的还款策略。
对征信系统有影响的平台和未被纳入征信体系的欠款机构,应当优先偿还前者,然后再处理后者。
对于那些影响力较大但尚未被纳入征信体系的欠款机构,同样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尽快偿还。
同时,必须立即停止网络借贷活动,避免采取以贷养贷的方式来缓解债务压力,因为这将导致负债规模不断扩大,使问题更加严重。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清偿所有债务,而非长期陷入债务困境中,以贷养贷的做法只会加重个人负担,使其深陷更深的债务泥潭。
对于年化利率超过36%的平台,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因为超过36%的部分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高利贷范畴,因此只需支付36%的利息及本金即可。
许多平台的利息加上各类服务费用,总计可能高达年化利率80%甚至90%,这种行为显然是非法的。
总体而言,若平台仍希望收回本金,那么其所能提供的回旋余地将会非常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