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论是通过协议方式还是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都需要经历为期一个月的等待期。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协议离婚设置了一个月的冷静期。
根据相关法规,从婚姻登记机关接到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开始,三十天内的任意时间段,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关系,均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规定的期限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还需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的发放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要有冷静期,但是起诉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作用是减少冲动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