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肇事专题 > 假释人员犯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假释人员犯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假释人员犯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5-10 14:35:17 已帮助147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假释人员犯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对于在假释期间违反交通法规且构成犯罪行为的假释人员,应如何依法量刑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其原先被判处的刑罚以及新发现的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以确保公正公平。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之前同时涉及多起犯罪行为,但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之外,只有一项惩罚结果,那么应该在所有罪行所对应的总和刑期之下,从多项刑期中挑选出最高刑期,然后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实际执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一年;
而对于那些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如果他们的总和刑期不足三十五年,那么他们的最高刑期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