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港胜律师事务所
广东港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期致力于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其对争议所涉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对证据的有效挖掘和细致缜密的组织和安排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极好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满足以下条件的话,车辆质押权就可以生效了。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设定抵押权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抵押人需具备合法资格,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物须合法无产权纠纷;抵押物品价值须经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抵押权须有效成立并存续,债务到期未履行,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且未因债权人过失导致债务未清偿。
股权质押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订立合法股权质押合同;二是转让方按约交付股权;三是出资方支付款项。 同时,需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登记完成即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基金份额、股权等担保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后的股权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双方协商可例外。所得股权转让款应优先偿还债务或提存。
股权质押效力无效的原因主要有:股权需具备可转让性,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协议,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禁止在股权质押协议中预先设定流质条款。所谓“流质条款”,即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未能得到清偿时,出质的股权将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股权质押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订立合法股权质押合同;二是转让方按约交付股权;三是出资方支付款项。 同时,需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登记完成即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基金份额、股权等担保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登记后的股权原则上不得转让,但经双方协商可例外。 所得股权转让款应优先偿还债务或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