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针对期房产生的面积误差争议解决途径如下:当出现超出自购房屋总面积3%以上的误差时,买方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力,而卖方有责任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倘若误差未超过该比例,则可以依照面积误差比例与双方事先协商的价格体系来确定究竟应当由买方弥弥补正或是由卖方独自承担相关费用,亦或由卖方予以返还并额外赔偿买卖双方的利益损失。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当房产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不超过房价款的3%时,应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若差异超过3%且约定面积大于实测面积,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卖方需退还款项及利息;或选择继续履约,根据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调整补足、承担、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责任。
在常规条件下,面积偏差规定如下:1000平方米以下,偏差3%;1000至5000平方米,偏差2%;5000至10000平方米,偏差1.5%;超10000平方米,偏差1.3%。累计偏差不超500平方米。但各城市规定可能有变,建议咨询当地规划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