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咨询该律师购买过期产品视为欺诈,可向销售方要求三倍赔偿。食品类商品则可获十倍支付价款或三倍损失额的赔偿,最低1000元。商家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消费金额或服务费用的三倍,最低500元。特别规定除外。
寻求商家赔偿,先沟通协商;无果则报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制作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客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及额外十倍货款赔偿;明知不符标准仍销售,也需支付十倍或三倍赔偿。若资金不足一千元,最高赔一千元。但标签或说明书问题未影响食品安全性或误导食客,则不受此法规制。
如果你在超市购买了变质的食品,应首先保留购物凭证,并停止食用。随后,带着变质食品和凭证到超市,与管理层协商退货和赔偿。若沟通无果,可拨打12315或咨询工商局求助。在此过程中,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拍照或保留样品,以备维权之需。
购买到变质食品但丢失购物小票时,可向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可通过电话、互联网平台或亲自前往提交投诉。投诉应真实可靠,携带过期食品,并详细阐述事件始末。即使无小票,只要投诉属实、表述清晰,执法人员会调查处理。
消费者在买到变质食品时,可向销售商要求退款,若销售商明知故犯,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购买价格或三倍损失额的赔偿,最低1000元。 同时,消费者也可向制造商索赔。当食品未达安全标准导致损害时,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接到赔偿要求的单位应承担首要赔偿责任,不得推卸。赔偿后可向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