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检票口人多拥挤
致伤,责任判断依具体情。
若检票口管理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疏导人流、维持秩序等致拥挤受伤,管理方担主责。
2.若受伤因其他乘客故意推搡等行为所致,该乘客负
侵权责任。
3.亦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致伤,如管理方有过错且其他乘客有不当行为,各方应依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4.总之,需综合考量各方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因素,以确定具体责任承担者。
案情回顾:在某车站检票口,因人员众多十分拥挤。小朱在排队检票时突然摔倒受伤,小朱认为是管理方没有及时疏导人流、维持秩序才导致自己受伤,管理方应承担责任。但管理方称小朱受伤是因为旁边的小李故意推搡所致,应由小李担责,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经调查,管理方确实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疏导人流、维持秩序等,那么管理方需承担
主要责任。
2、若能证实是小李故意推搡导致小朱受伤,小李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3、若管理方存在过错且小李有推搡等不当行为,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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