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一般原则是用公司的资产,但在某些情况下,法人可能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比如,法人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资金的,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在某些不当行为下,法人的责任会超出公司的资产,涉及到个人的财产。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的责任以其已缴纳的出资为限,未足额出资或抽逃资金的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人如果违反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尤其是在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时,将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简单来说,股东和法人的责任是根据出资和行为的合法性来界定的。
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若无不当行为,其个人财产不受影响。但如果法人代表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受损,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清算过程中,如果发现法人代表有侵吞、挪用等行为,将面临民事赔偿或刑事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可不仅限于公司或企业法人,普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重要职位人员也包括在内。这些人要是能利用职权,擅自把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者通过借款等方式借给别人,只要符合犯罪构成的法定条件,就可能被判定为犯了挪用资金罪。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具有特殊地位和职能,他主要负责代表公司同外部机构进行商业交易和签订重要协议,同时在公司面临诉讼时也必须挺身而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为公司代表参与各类民事活动时,他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将完全归属公司承担,但若其在执行与法定代表身份无关的个人事务中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则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