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半年前在工作中受伤眼部缝了4针但是考虑到公司效益没报工伤现在有一些后遗症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我能拿到补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首先,您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即使当时未申报,现在仍可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眼部受伤缝针并出现后遗症,很可能构成伤残等级,建议尽快做劳动能力鉴定。关于辞退补偿问题:如果公司现在以效益不好为由裁员,您作为工伤职工应优先保留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若坚持辞退,除经济补偿金(N+1)外,还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您:
1. 立即收集当时就医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2. 在离职前完成工伤认定程序
3. 与公司协商时注意录音留存证据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建议尽早处理。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带具体材料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