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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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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05:04:00

怎么样会变成失信人员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件中所规定之义务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有可能被呈列至丧失信誉的被执行人名单中:首先就是具有偿付能力但却拒绝履行已生效法律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其次是通过编造证据、实施暴力、恐吓等手段阻挠或抵制执行工作进行的行为;再次是通过制造虚假诉讼、虚构仲裁或是采用隐藏、转移资产等方式进行规避执行的行径;接着是违反了财产申报制度;然后是违反了个人消费限制令;最后是在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024-05-12 04:36:00

三无机械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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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商家在提供货物或服务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的情况下,应依据顾客要求,增加顾客所受损失的赔偿金额,该增加的赔偿金数额相当于顾客购买商品价格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之多;若增加的赔偿金尚不足五百元人民币,则应补偿五百元人民币整。对于由产品缺陷引发的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消费者可选择向销售者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追究生产者的法律责任。此外,销售“三无”产品亦构成欺诈行为,顾客有权寻求三倍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5-12 04:35:00

精神失控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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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首先,非法拘禁行为必须连续存在超过二十四小时方能构成犯罪;其次,如果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是一次性非法拘禁三名或以上的受害者,同样构成本罪;再次,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行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非法拘禁行为造成受害人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导致其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时,也将被认定为本罪;最后,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某人是无辜的却仍然进行非法拘禁,那么这种行为同样构成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4-05-12 04:14:00

领失业金的期间怀孕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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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过程中,如果孕妇决定继续妊娠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则她们可以享有相应的生育补助津贴。具体来说,如若孕妇生产为自然分娩,那么她们将获得相当于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保障补贴;反之,若是难产情况,孕妇则能享受到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作为生育保障补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孕妇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但并不满足领取生育保障补贴以及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那么她们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获取相关福利。此外,如果孕妇并非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但仍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那么她们就无法按照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来享受相关权益。在此情况下,孕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同时其所在单位及其个人也需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此外,孕妇还需满足非自愿离职的条件,即她们不希望失去工作,但由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离职。最后,孕妇还需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积极寻找新的职业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5-12 03:46:00

精神损失费有上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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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而言并未设立明确的上限规定,一般的人民法院往往将根据多重因素,包括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场所和方式等方面,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裁定。2、当个人的人格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或者行为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受害方有权以侵权行为为由,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此情况下,当地的人民法院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件进行及时且公正的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05-12 03:30:00

缔约过失责任管辖权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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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类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应当遵照侵权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明确。在特定案例中,领土管辖权的确立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可行使自主权利,依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合同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或侵权案件的管辖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4-05-12 03:27:00

交付房屋不合格维修期间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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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需支付赔偿金以弥补房屋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可能导致的任何其他经济损失。一旦发现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在保修期之内,卖方应承担起修复该等瑕疵的法定责任。若卖方拒绝承担该项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及时进行修复工作,买方有权自行选择或委托他人代为完成修复工作。而由此产生的所有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任何其他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全权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24-05-12 02:55:00

保证金收据遗失声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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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关于押金收据遗失情况下的声明应写明以下信息:首先,本声明由本人基于自身因素而做出,旨在说明我已经失去了所持有的押金收据;其次,需详细阐述该收据的具体性质及其相关细节,比如收据的主题内容、收件人姓名以及签署的日期等信息;最后,声明人需要在声明文件上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所谓押金,也被视为金钱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主要用于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具体来说,当债务人或第三方将一定金额的金钱移交给债权人时,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所交付的押金作为优先受偿的财产;然而,若债务人能够依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其所交付的押金便可用来抵消部分货款或者予以退还。值得注意的是,押金的具体数额及用途通常是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5-12 02:26:00

保全成功后对方要求损失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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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之后,若申请人最终取得胜利,那么其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反之,如果是被保全方获得胜诉,那么他们有权要求保全申请人承担因保全程序给自己带来的相关损失;而当法庭在进行财产保全时出现错误导致被保全人利益受损时,被保全人则有权利向国家请求国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2024-05-12 02:19:00

产品对消费者财产造成损失的如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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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经营活动中,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若对消费者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应遵照消费者的意愿,通过维修恢复原状、重新制作、更换原本商品、无条件退货、补充未销售商品、全额退回购货款及相关服务费用,或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等多种方式来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另有约定,则应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进行履行。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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