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集资房房产证怎么过户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取得集资房完整产权,交易集资房时,可以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单位集资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取得集资房完整产权后,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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