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辞职是否给通知金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因此员工主动离职的,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职是否需要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离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的,需要支付违约金,不论是否离职,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当月辞职公司是否给交社保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由原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为了让这一方式更好操作,社保局的原则是以每个月15号为界限。职工在15号之前离职的,由新单位交全月的社保,如果是在15号以后离职的,那么原单位来承担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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