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定金收据丢失可以办房产证吗
倘若购房时缴纳之定金收据不幸遗失,当事人可自主协商达成共识,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保障措施。
若付款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其无权请求返还该笔定金;
然而倘若收款方未能按约履行相应义务,则应当以双倍金额赔偿损失,并将其偿还款项作为定金的抵扣价或收回。
若债权人在债务完全履行之后,定金款项应当折算为货款价值,重新纳入货款总额之中;而对于债务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保留金,亦有必要尽数收归己有。
在此种情形下,付款方无疑需承担起证明自己已经适当地履行了付款义务的责任,如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而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该案所需的相关证据缺失,该院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房定金能退吗
买房定金是否能退,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不能退。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
2、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二、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收据丢失可以办房产证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