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没有打卡记录怎么办
当受害人在请求工伤认定时,如果雇主未能提供出勤记录,他们仍有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取得相关证明以支持其主张:
首先是获得在场员工的证言,其次便是利用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记录作为关键证据,以此来进行有效的工伤认定。在我国,劳动者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必要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若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考虑使用以下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没有假条可以补吗
若需请假,通常可申请事假。
然而,在伤势经工伤鉴定确认后,若当事人仍需休息调理,必须向医院提交相关病人证明文件以获取病假单。但需注意,此时无法享有停工留薪的福利待遇。依据规定,停工留薪的期限至伤残评定之日前一日为止,且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遇到受害人申请工伤鉴定而雇主无法提供出勤记录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现场员工证词以及工作相关的记录作为证据进行补充申请流程主要包括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以及医疗或职业病的诊断证实材料倘若没有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我们也可以使用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的财务凭证、社会保险对账单、个人身份证件信息、招募应聘的历史记录等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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