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在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间里,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属单位每月按时发放。通常而言,这部分薪酬将根据该员工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然而,若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尚未达到12个月,那么他/她的停工留薪期薪酬将以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最长为12个月,除非情况特别严重或特殊,需得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为准,方可适当延长,但这种情况下,延长后的总时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偿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认定后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认定后,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按照受伤前的工资待遇发放。一般来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全部应得收入。如果受伤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具体的工资发放标准及相关事宜,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来确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按月由单位发放,基于伤前12月平均工资计算;未满12月者,按实际月数平均。留薪期最长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总时长不超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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