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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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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9 · 6037人看过
导读: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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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中没有约定期限,但是这并不代表这样的合同就不能解除了。只不过说解除这类合同的条件、情况要求比较严格,那究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情况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情况有哪些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1、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3、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4、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打算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好先了解一下法律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情况是如何规定的,要是出现了违法解除的情况,自然此时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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