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大家都是回迁房,应该都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很多地方都会进行土地的征收,这个时候对于,当地的被征收者都会进行一个补偿,也就是回迁房,回迁房,它也是存在着二手的情况,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二手回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二手回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是什么?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2、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
二、法律规定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
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回迁房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在这里都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比如说必须要办理的房产政之后才能够进行买卖,其次就是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都给大家列举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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