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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4s店把定购车合同身份行号码少写了两位数,合同都签了还生效吗?

邵荣辉律师

邵荣辉律师 最近回复:

不是主要问题的瑕疵不影响合同生效

2024-05-04

我跟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购房认购书上约定首付款30%,交了10万定金,要求退房退定金?

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六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不会轻易退款,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前期不收费,成功后再收费。

2024-05-04

购房合同是不是买房的唯一证据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仅持有购房合同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房屋无法进行公开的二手房交易流程。 房产证作为证明购房者享有完整法律权益的重要凭证,其作用无可替代; 毫无疑问,在缺乏房产证的情况下,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依然具备法律约束力,并且这种物权登记行为并不会对合同法律效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如果出现一套住房被多次出售的复杂情况,已经成功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将依法享有该住房的所有权,而未能完成登记程序的购房者则需要根据各自实际占用房屋的时间顺序来区分谁具有最终的房屋归属权。 对于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房款的购房者而言,他们的权利优先于那些虽然签有合同但尚未缴纳房款的购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24-05-04

供应商断供会对企业的国际采购产生哪些风险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供应商无法持续供应原材料,直接导致了生产规模的削减以及生产周期的延长。 这主要出现在部分具备垄断地位的瓶颈型供应商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某些供应商会故意积压库存,从而制造原材料短缺的假象,进而推高原材料价格的走势,最终加大了企业的采购成本。 此外,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书存在虚假信息或者已经过时,同时向我们提供的原材料还存在品质问题,那么这种情况无疑将给我们公司带来重大经营与声誉方面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024-05-04

已签购房备案合同能否申请变更去掉一个共有人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众所周知,购房协议一经确立便无法随意更改。 倘若贵方欲对合同名字进行增添或删减处理,则需先与开发商进行充分且必要的商谈洽谈,取得开发商的明确同意之后,方可进行相应变更手续,即重新签署相应的合同文件。 反之,若未能获得开发商的批准,甚或开发商拒绝配合,那么贵方便只能耐心等待,直至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才能采用赠予或是买卖等合法途径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2024-05-04

凭证式国债怎么购买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凭证式国债主要以个人投资者为目标群体进行推广与发行。 该类债券的销售及支付处理流程,通常会通过国内各大连锁商业银行所设立的储蓄网络分支机构、国家邮政储蓄部门的营业网点以及财政部门下设的国债服务中心来有效完成。 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可以选择在发行周期之内前往上述各个网点,携带所需资金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进行购买。 在这个过程中,发行点将会负责填写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其中详细记录了购买日期、购买者姓名、购买证券类别、购买金额、身份证明文件编号等重要信息。 这张单据在填写完毕之后,需要被投资者妥善保管。 整个购买及处理环节,与银行提供的定期存款服务大致相似。 凭证式国债以百元为基本购买单位,须按照面额购买。 在发行周期结束以后,如有顾客想要提前兑换已购买的凭证式国债,指定的办理机构将会在规定的控制指标范围内,继续向社会公众出售。 当投资者在发行周期结束之后再次购买凭证式国债时,银行将需要重新填写并发放新的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但在此次购买过程中,投资人仍然需要以面值为标准进行支付。 而购买日则被视为起息日开始计算利息收入。 在实际兑付时期,利息部分将会根据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依据对应的档次利率进行精确核算(利息将被精确计算至到期兑付期限的最后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4-05-04

发生退房的时候购房合同是不是要退回给开发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 商品房的退房流程涉及到合约的返还问题。 在申请退房之前,需确保所提出的退房请求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商品房延迟交付; 2、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存在某些程序不完备的现象或者导致合同无效; 3、插足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住房设计; 4、无法完成不动产所有权的注册与登记环节; 5、房屋的整体面积偏差率超越了3%的允许范围; 6、因住宅质量问题而对正常居住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7、该处房产存在抵押、联合建设或其他经济方面的纠纷; 8、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同样可以作为退房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4-05-04

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合规吗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一重要权益。 也就是说,他们有权优先于其他人,以同样的价格和条款来购置或获取某种特定财产。 与此同时,按份共有人还可以自由地处置自己所拥有的那部分财产份额,无需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这种按份共有制度与共同共有制度存在显著区别,因为在按份共有中,每个共有人只对自己所占有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并且他们的任何处分行为都不会对其他人的份额权益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他们有充分的自由去进行处分。 关于优先购买权,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某项特定财产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的设立初衷在于保障出售人的财产性利益,在此基础之上,兼顾了共有人实现物权完整性的需求,从而推动物权归属的完整性,使得物权关系更加简洁明了。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处分权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百零六条【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05-04

婚前男女共同出资全款购房产权如何界定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购买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1.双方在婚前全额付款购置房屋并将产权人登记为双方,此时该房产便被视为共同拥有的财产; 2.在婚前由两位当事人共同支付首付以购置房屋,并且产权证书上也同样登记了双方的姓名,那么在婚后继续偿还贷款的过程中,此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3.如果在婚前双方的父母都有出资购买房屋,并且产权证书上也同样登记了双方的姓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同样会被视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5-04

购房买方违约赔偿主要看什么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违约赔偿的详细标准为: 若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则违约方应依据其约定金额向受损方进行赔偿; 倘若在购房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合同违约赔偿金额,那么便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收取利息的标准,计算和支付因购买房屋而拖欠的款项所产生的相应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