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告人对故意伤害罪行矢口否认,只要其犯罪行为所涉及的证据材料充足,依然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与判决;
2、对于故意伤害罪行的罪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致人重伤,则需承担相应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责;
3、倘若此类案件导致人员伤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且产生严重残疾后果,罪犯则应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所谓轻伤,则主要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诸多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从而造成组织、器官结构方面的一定程度人身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达到重伤标准,亦非轻微伤害范畴内的损害现象。
在此过程中,检验工作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其衍生的后果为主,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状况、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以及后遗症等多个角度进行全方位、综合性评估。
任何自然人皆不得蓄意非法施行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益的行为,否则一旦受害者的伤势达到轻伤级别以上,一旦受害者以此为由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便很可能将相应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者置于面临法院量刑的境地之中。《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