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城市拆迁时,该如何获取应得的赔偿呢?这需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来衡量:
首先是对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其次是对因拆迁而产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和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具体来说,城市拆迁的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三个方面:
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第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关于房屋价值的补偿,则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后予以确定。
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金额将依据房屋在征收前所创造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持续时间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加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