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收费需根据不同办案阶段分别采用计件制方式确定相应标准。
具体如下所示:
1.侦查阶段,每件费用为人民币2000至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同样为人民币2000至10,000元;
3.初审阶段,每件收费情况为人民币4000至30,000元;
4.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均可下调,并无固定上限。
(二)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再审案件和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在缴纳律师服务费用时,应参考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进行定价。
(三)若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某一案件的各个阶段过程中,自第二阶段开始,即可适度降低收费水平。
(四)如被害人对案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则按民事诉讼案件的相关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五)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种罪名或是牵扯多起犯罪事实时,可以采取按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算收费的方式,对收费加以区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