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首先强调雇主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主动向相关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若贵公司未能进行申报,那么您可以自行撰写一份详实的工伤认定申请报告,然后亲自递交至所在地劳动局以申请关于本次意外伤害事故的工伤认定。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以下几类: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由雇佣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累加其他的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同时,还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全面的医疗诊断证书,以及经过鉴定形成的由专业医师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接着,劳动局将会根据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对意外伤害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并给出相应的工伤认定结果。
紧接着,受害员工可以前往具有相关资格认证且获得授权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并将医院作出的权威医学鉴定报告转交给劳动局及雇佣方。
在此过程中,劳动局将会向雇佣方发放正式的"工伤认定通知函"。
最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开始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主要涵盖的费用类型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