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交通事故理赔项目的保险公司对供亲属合理支付的诸如医疗诊疗费用、护养护理费用、包括交通出行产生的费用等等用于治疗与恢复活动的开支,以及因从事劳动行为而损失的收入进行赔偿性补偿。
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及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特定款项中保障支付丧葬安葬费用、人身死亡补偿费用、为了安排被害人亲属进行丧事所需交通方面花费的费用、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用,以及由保险人按照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启动时间,自接到保险受益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应在五天内对是否属理赔责任开展核定评估工作,并向保险受益人反馈处理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