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债务及权利义务问题,一般详述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详细阐明:
1)必须对夫妻二人所持有的各类债权进行全面记载;
2)协助确定债权分割问题,即明确阐述哪些性质的债权将交付给女方持有,而另有部分则归男方所有。
3)协议签署后需及时向相关债权人通告以敦促其执行相应债务,若未告知债权人,可能会导致债权人难以履行条约中的相关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