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如若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用未能按时支付满三年时间的话,则该方有权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向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另一方提出支付要求。
抚养费用涵盖了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等多个方面,同时,抚养费用还存在着可变更性。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来说,其所承担的抚养费用标准通常为未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直接抚养和照顾的那一方,按照当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计算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