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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哺乳期间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5-12 11:05:01 已帮助29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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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依据我国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到的厂房拆迁事宜需补偿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征收房屋所引发的搬迁及暂时过渡的费用补偿;
再次则是因征收房屋导致企业生产经营中断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补偿。
对于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行为,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向被征收方支付相应的搬迁费用;
若被征收方选择以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在产权调换房屋正式交付之前,房屋征收部门也应向被征收方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或提供周转性住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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