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租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未依照法律程序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由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以裁定或决定方式对之实施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房地产权利限制的;
对于共有房屋,在未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出租的;
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属于非法建筑且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出租的;
以及违反了公安、环保、卫生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房屋。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