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时所需要走的程序通常会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在提交离婚申请至婚姻登记机关之后的30天内,夫妻其中一方若对于离婚持不同意态度,那么其有权将离婚的请求撤回。
而一旦经过这30天的等待期后,如果双方都希望能够领取离婚证书,他们就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如果没有在这期间提出申请的话,那么就视同为撤销了离婚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也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算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针对自愿离婚以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只要婚姻登记机关查实确属事实,便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