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地区,拥有住宅房屋者需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
针对农村房地产证书的申办流程,主要涉及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在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及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依法建造的房屋,均可按照本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房屋登记。
然而,若法律、法规对于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相应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