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屋时,购房者可以凭借与卖家签订的购房协议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要求借款人信誉优良,具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已经成功参与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且夫妻双方均未有未偿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依法享受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同时必须持有购房合同、拥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合法的居住身份等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