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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

反担保人

说起担保人,大家都知道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人,那么说起反担保人,大家是否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呢,由于很多人对反担保人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下面律图小编介绍了反担保人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9.04 14597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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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是为之前债的担保提供的担保,而此时提供反担保的人就叫做反担保人,那究竟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呢?

一、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 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二、反担保人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担保条件

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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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义务

担保合同之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承担担保义务,那么在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履行责任,反担保人义务是什么?

反担保在法律评价上与其他担保无异,根据《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反担保适用物权法与包括担保法在内的其他法律的规定。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所以反担保人的义务与担保人的责任义务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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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债权债务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常常会约定担保,希望通过担保的方式来约束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呢?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是相对于担 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关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为反担保的对称并为反担保设定的前提和基础的本担保,是指并仅限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而债务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则不在其列。因为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时,不存在可期待的追偿权,自亦无从为其设立反担保。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须依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以自己的财产代为债务之清偿。代偿债务后,该担保人即成为债务人的新债权人,就其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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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此时债权人就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合同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担保人担责后就会追偿债务人,而债务人不偿还就会追偿反担保人,那么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债务人吗?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应当是强制性条款而不是任意性条款。所以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反担保人,行使权利的前提都是要先承担责任。

反担保在法律评价上与其他担保无异,根据《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反担保适用物权法与包括担保法在内的其他法律的规定。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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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风险

我们很多人都知道在进行交易等活动的时候双方大多都会设立一个担保人,但是担保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大多也会和债务人之间设立一个反担保人了,那么反担保人指的是什么呢?反担保人风险和责任有哪些呢?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反担保是被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如果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担保人替被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就以被担保人想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优先偿还的担保. 反担保对担保人来说很合适,但被担保人如果有这样的条件可以直接抵押贷款,一是省事,二是可以节约成本。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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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可以为第三人吗

现代交易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自己又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产品或其他东西,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购买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当第三人为债务人(购买人)提供担保后一般需要债务人为自己提供担保,这就是简单理解的反担保,那么反担保可以为第三人吗?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 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 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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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在现代担保已经成为支撑人们交易的有效手段,当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么作为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所以小编的理解是反担保人的利益也需要得到保障,且他所提供的担保是针对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当担保人履行 担保责任,担保人就相对的成为债权人,因此反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提供再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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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在现代交易中,担保与反担保普遍的存在。但是人们对于反担保人有何权利并不是很清楚,只是对于反担保人享有的义务还比较了解。在现实中人们会问,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

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也就变相成为债权人了,所以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

二、反担保成立的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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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与反担保都是为了确保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产生的,当第三人为债务有人提供了担保,第三人通常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由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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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相关咨询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抵押担保债券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抵押担保债券是一种综合体现了分期支付证券和分级支付证券的特点的多层次的转付证券。该债券结构的核心技术在于根据支持资产未来每期所产生的收入的多寡而分别创造短、中、长期不同级别的证券,从而达到减低投资者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的目的。一个典型的抵押担保债券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级”债券。除“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券于发行后都同时计付利息,但本金却是按级别优劣依次偿付而“级”债券利息只计不付,累计复利,只有在前几级“正规级”债券偿付完毕后,“级”债券才开始清偿本息因此,“级”债券又被称为应计利息档债券,实质上是一种附有本息禁偿期的债券。在所有“正规级”债券都得到本息偿付后,剩余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将全部支付给“剩余级”债券所有人。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公司为债券设定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应当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该信托财产的受托人,债券持有人为该信托财产的受益人。 利用期限分层技术重组基础贷款组合的现金流,创造出不同期限档次的证券,投资者的风险与潜在收益随证券期限的延长而增长。抵押担保债券的典型形式一般包含四级债券:A、B、C级和债券。贷款组合的现金流首先用于支付A级债券的本金,当完全偿付后,转而支付B级债券的本金,同理再行支付C类债券本金。A、B、C级债券在发行日开始即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当前三类债券本息都被偿付后,从资产池中产生的剩余现金流方可用于支付债券的本息。债券是应计利息累积债券,在其前面各级证券本息被清偿后,才开始享有利息和本金收入,未支付的当期利息累积起来加入其本金余额。债券存在的效应是,前级债券的本金支付因债券利息的延迟支付而加速。

想了解一下对于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判处缓刑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具有以下条件的犯罪可判决缓刑: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咨询一下怎么取消担保合同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解析: 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 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担保合同有纠纷如何维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起诉或申诉。 解析: 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或者申诉。当然要做好相应的举证工作,证实自己作为反担保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想问一下,关于残疾人犯罪后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聋哑人属于残疾人的一种,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是又聋又哑的人在其犯罪之后,虽然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却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刑事诉讼法聋哑人犯罪,并不能因为是残疾人就直接免除对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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