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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土地侵权适用哪种方法解决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当遇到土地侵权问题时,应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解决: 首先,寻求与侵权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和解共识; 其次,可以向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或依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其它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以促进双方间的纠纷化解; 此外,向肩负土地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是解决土地侵权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 再者,如果在事前已经与对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了明确的仲裁协议,则可依据该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24-05-01

出租车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承担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处理出租车运营中断的经济损失问题上,保险公司通常不承担相关责任。当被保险车辆与出租车发生碰撞且负有全部事故责任时,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将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然而,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那么其应当对出租车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进行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停运损失并不包含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024-05-01

农村土地被租成厂房,如何确权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对于农村土地的确权程序,其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递交土地确实权申请至所在县市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其次,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这些资料通常包含了申请书以及关于登记原因的证明文件等等;接着,县市级的土地部门会对上述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核实和审批,在通过审核之后,将其登记入册并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该级政府负责登记造册,并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以此来确认所有权归属。而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时,则应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同样由该级政府负责登记造册,并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05-01

土地出让合同属于权属证明么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土地权属乃是关于土地所有权及其所衍生出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之总括表述。在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均归全体公民共有;而对于农村与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明确规定归国家所有者外,其余皆为集体所有。 此外,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土地资源同样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权属之中,包括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各项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2024-05-01

出租赃物合同有效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租赁赃物的相关条款。赃款和赃物乃是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获得之财产,无法拥有其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因此,无论是进行买卖交易还是租赁服务,都无法产生有效的法律效应,签署的合同亦视为无效。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则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01

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认定

北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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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出租车因事故而导致的误工费用的法律诉讼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递交正式的起诉状; 其次,作为原告的您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做进一步的核实; 第三步,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文件; 最后,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并办理相应的立案手续。一旦您支付了诉讼费用,那么整个诉讼过程便可视为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5-01

租赁房屋装修后拆迁怎么赔偿

廊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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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租户租赁的房产在面临装修及拆迁问题时,往往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金的。一般情况下,当对房屋实施拆迁行为时,应当对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补偿,而这其中通常就包含了房屋内的装修费用在内。如果该房屋是由租户自行进行装修的,那么装修补偿应由所有者或出租人支付给租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01

土地确权证上的地少了,怎么写证明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土地确权证书已经颁发完毕,然而若发现实际确权面积有所减少,权利所有者可以提出申请进行更正登记。在此过程中,权利人需准备好相应的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证明土地登记簿上记载内容存在错误的相关材料,并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交申请。待该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将依法进行更正处理。更正登记的目的在于全面消除登记权利与真实权利之间可能存在的不一致现象,从而防止第三方当事人通过查阅不动产登记簿而获取其中所载明的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024-05-01

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怎么处理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品进行贷款并设定房地产抵押却未办理登记手续时的处理原则抵押合同的主要功能在于创设抵押权,若未能成功办理抵押物登记事宜,则意味着该抵押权无法按照既定程序得以成立,进而导致了抵押合同设定之初所期望达到的目标落空。 然而,合同目的的实现与否,并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尽管抵押权尚未正式生效,但抵押合同仍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失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024-05-01

土地划拔价款指的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 若原先持有之土地证所注明之土地来源为转让所得,仅需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即可; 然而,若土地来源系以划拨方式取得者(如单位福利分房后转变的房改房,以及所有公有房屋转为私有时所产生的房产等情况皆属此类),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时则须按照当地地价的3%比例缴纳土地出让金,此乃一项相当大额的支出。关于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定义如下: 首先,划拨土地使用权涵盖了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例如城市中的存量土地以及征用集体土地等情形)与无偿获取(如国有性质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大类形式。无论属于哪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额外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其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划拨土地并无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租赁、抵押等商业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