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方面,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总额=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值+针对房屋装修装饰部分商定的补偿金数额。
在第二种情况下,也就是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的情况,其计算方法则是通过将上式中的后两项相减来得出:
即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值+针对房屋装修装饰部分商定的补偿金数额-被拆迁人所获得的用于置换产权的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
而对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方式,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搬迁补助费、未提供周转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用房因停产、停业所导致的损失赔偿费等四个部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