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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款有没有追缴时限

行政处罚款有没有追缴时限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5-09 18:35:14 已帮助26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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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款有没有追缴时限
针对违法者实施的行政处罚流程之中,存在着设定追究时限的原则。
若已产生的行政罚款未能按期如数缴纳,行政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若某种违法行为在两年之内尚未被相关部门发现或查处,将不再对其施与行政处罚。
然而,当此类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领域涉及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稳定以及可能带来严重危害后果等情况时,上述的追究时效将会被延长至五年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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