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否定的。
倘若身受工伤损害之职员工购买了商业性的人身保险,并且该职员工在残疾或者死亡时的情况恰好与商业性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支付保险金的条款相吻合,那么受益者将有权要求按照商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来获取保险金,这并不受到他们是否已经从工伤保险那里得到赔偿的影响。
尽管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但是它们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然而却无法互相替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