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按揭房屋是否可以将其按揭转让给他人选购按揭房产时,得以选择转按揭手续进行融资交易。依据现行法规之规定,抵押产权期内,占用债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他人。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双方也可另行设定转让条件,以遵守相应的约定。当抵押物发生转让时,其抵押权并不因此而失效。然而,占用债权人在出售抵押物业时,必须向抵押权人告知详情,以便完成相关手续和程序。
当房地产抵押贷款还不上时,想直接转成住宅按揭贷款是很困难的,因为需要符合银行的严格条件和审批程序。银行会因为信用风险而谨慎批准。所以,在无法还贷时,我们可以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寻找其他可行的方案。
可以,房贷可以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转为按揭贷款通常不可行,因为一旦拥有房产所有权并已办理抵押贷款,无法直接转为按揭。转按揭通常适用于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的客户,因特殊需求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或出售、转让抵押的住房,涉及更复杂的金融操作如变更借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等。
已持有房产证并办理过房屋抵押贷款,无法转为按揭贷款。转按揭是指已办理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或变更借款人、抵押物等手续,或在出售或转让住房时申请相关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