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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纠纷法律视频

  •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01:05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有: 1、编制依据及说明; 2 工程概况; 3 施工准备工作; 4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5 施工部署; 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7 施工进度计划; 8 资源需求计划; 9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0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2 雨季、台风、夏季、冬季的施工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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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次播放 2018.12.12
  •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01:24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否则施工人对施工质量应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施工人不得延误工期,否则将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表现为继续履行,同时还要承担逾期交付引起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从支付违约金、减少价款、行使担保债权等方式中选择适当方式要求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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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4次播放 2018.12.10
  • 建设施工相邻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02:05

    建设施工相邻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1、因建设施工损害而发生的相邻纠纷的解决 当施工过程中有潜在危险的时候,或者造成其他相邻建筑物有地面断裂?塌陷,墙皮脱落等危险时,其所有人应当首先采取相应措施,建筑施工一方所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除非是不可抗力。所以,应当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损害在初期进行有效的降低,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相邻环保纠纷的处理 对于相邻关系中比较特殊的侵权类型,需要立法方面的完善。同样在是司法领域,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持续性,所以要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依法采取先于执行等措施,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制度,使当事双方互谅互让,保护环境,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 3、建设施工间距因素导致的采光权、通风权纠纷的解决 由于不动产的特性,在对于这样的损害的处理上,恢复原装的社会成本是很重大的。所以面对这样的纠纷,最好的措施就是通过事前的救济。另外,一旦发生这样的纠纷,事后的救济也可以对受损害者进行保护。事后救济是指通风?采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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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1次播放 2018.12.10
  • 形成高估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02:14

    形成高估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客观上讲,由于工程造价的动态性,各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预计工期内,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如工程设叶变更、设备及材料价格、工资标准以及费率、利率和汇率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变动。所以,工程造价在整个建设期中,处于不确定状态。直至竣工结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在各阶段上提高工程造价。 2、主观上讲,部分承包商为了追求建筑产品利润的最大化。绞尽脑汁,采取种种不规范的手段来提高建筑产品竣工结算价。就目前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 (1)利用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提高工程结算价。 (2)利用不合理的隐蔽工程签证或其它工程签证,提高工程结算价。 (3)建筑工程材料,尤其是装饰和安装工程材料,低价购进,高价结算。或“以次充优”进行最终结算。 (4)低价中标,有意扩大竣工结算工程量和单价,高价结算。 (5)一个承包商,开具多家投标介绍信,抬高标底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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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1次播放 2018.12.10
  • 施工反索赔的原因有哪些 02:13

    施工反索赔的原因有哪些

    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影响了发包方对施工项目的使用和营运生产,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因此,发包方可就事件向承包方进行反索赔。承包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拖延的工期对发包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反索赔。在施工建设中,当出现承包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工程质量没有满足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的规定;出现质量缺陷而未在质量缺陷责任期之前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发包方可就该事件进行反索赔; 3、合同担保的反索赔。承包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按照规定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担保如预付款的合同担保等,当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发包方可就该事件进行反索赔,承包方及其担保单位应承担反索赔的经济损失; 4、发包方其他损失的反索赔。当承包方发生其他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时,发包方可就经济损失进行反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条件》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在此类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留用承包人材料设备的方法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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