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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定金后能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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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9 · 1220人看过
导读:无需如此。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由主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构成的。其中,在主合同上应当加盖房地产开发商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鉴,若涉及到通过营销机构进行代理销售的情况,则还应加盖销售公司的公章。
购房交定金后能退回吗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盖公章吗

无需如此。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由主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构成的。

其中,在主合同上应当加盖房地产开发商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鉴,若涉及到通过营销机构进行代理销售的情况,则还应加盖销售公司的公章。

而针对补充协议中包含物业管理方面的条款的场合,便需另外具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公章。

合同经网络签订并完成备案流程之后,将获得一个备案号码。

这个备案号是独一无二的,可视为购房合同的编号。

然而,此编号并不需要经过房管部门的盖章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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