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况下,当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届满之时,如双方能达成共识并解除合同也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若已满足双方合同中事先约定好的解除条款或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同样可提前终止这份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是完全有可能解除合同的。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和情形。
一旦这些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情形出现,解除权人便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同时,根据该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已经获得出租人的明确同意,那么他就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然而,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而擅自进行了转租,那么出租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