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结婚时所产生的财产应被视为共有资产,除非存在另行规定或双方私下达成了类似协议的情况。
具体而言,法律明文规定于在婚姻延续期间内获得的所有财产,应视作夫妇的共有资产,归属于夫妇二人共有所有,然而在此种情况之外,若遗嘱或赠予合同明确指出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或是夫妇双方在婚后达成了财产分别归属各自所有的协议,则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