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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被征收该怎么补偿标准

农村建设用地被征收该怎么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04 18:40:04 已帮助29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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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被征收该怎么补偿标准
农用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及实施征迁补偿的规范要求如下:
1.各类征地补偿费用的详细标准以及具体金额的计算方式,均需在市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核准审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规定;
2.土地在被征用之前的三年内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方法,应依据当地统计部门审核认定的最基础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以及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作为参考;
3.若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考虑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
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具备合法的项目依据,遵循法定的程序流程,向被征收人提供合理的补偿待遇,即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征收,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法征收。
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署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发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征地协议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等条款的设定是否合理公正;
(3)所征收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是否清晰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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